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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采购3台设备项目

发布日期:2023-12-06

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采购3台设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一、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采购3台设备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ZWTL2023CG1201

三、 采购项目预算:90万元,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 采购数量:3台(迈雷特⽣产的MLT150型数控⻋床2台+MLT200M型数控⻋床1台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采购3台设备项目

2、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1206日至202312083个工作日,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tian-li.net/)、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等相关媒体下载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一个月或 2022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为无效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  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3 年1206 2023年1208日期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到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雅苑小区办公楼4层)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每包售价人民币4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809:30

九、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雅苑小区办公楼4层;

十、 磋商时间:2023121809:30

十一、 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雅苑小区办公楼4层。

十二、 本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自20231206日至2023 1208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人: 郭老师

联系电话:0760-88332754

(二) 采购代理机构: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雅苑小区办公楼4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13715670114

发布人: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206